还想要了解》》风水故事:十八滩传说
为了防止欺世盗名的地师骗财,有些人家延聘地师,必先要求地师声明葬后多久才发,倘若如期发达,才付足酬金利是。例如地师觅得一佳穴后,向户主言明葬后七年必发,那么,他在监督葬礼完成后,便收取车马费离去,直到七年后再重临旧地。到时若不应验,当然分文不取;但若真的应验,则要按当年议好的价钱收取酬金。倘若七年后,该地师经已去世,便由其子或传人代为前往收取酬金。假如发了达的人家悔约,不肯交付酬金,有些地师便会暗中破坏其风水作为惩戒。
以往,地师在选定风水吉地后,为求慎重,必先占卦向天地鬼神请示;若求出不吉之光,即表示鬼神不许,须另觅地穴。
元代赵光在“风水选择序”一文中,对此点曾有所闸释,曰:“然风水之美恶、年月日时之吉凶,虽由术之善与不善,其幸而遇其善,与不幸而遇不善者,则固有使之者,不能强之以力也。古人有见及此,行法俟命,又必决于卜筮。卜法不传久矣!爱述揲别为河洛卜法,三者相参而成也。”赵光的意思很明白,无福之人无缘享用福地,而欲知是副产品有福享用,必要以占卦来决定。
有些地师在决定接受人家聘请之前,先观户主相格,看看是否有福泽的人以及看看是否缺德的小人,若是面无福相或者神色不正,便婉言拒绝。无福的人勉强葬,于福地,非但无益,反而会因此折福,但这还是小事;倘若替卑鄙残暴的小人求得佳穴,无异助纣为虐,增强其淫威恶势,如此,为祸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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