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带孝,头冠白布,泉俗称为“头白”。为示区别,孝男多一小块青布,称“青头”;孝孙纯白,称“漂白”;外孙的“头白”多一小块红布,一般不戴在头上。
孝服,没有“做功德”的以白布为之,“做功德”的外加麻服。腰间孝男缠麻带,其他为苧麻带。
孝男足穿草鞋,女儿则就布鞋加缝白布或青布,儿媳鞋后加红布。外孙足穿便鞋。
泉州民间所用丧服,与《明会典》所载相同,分为五服:
一曰“斩衰”。死者之妻、子或长子已亡故长孙承重者,以至粗麻布为之,不缝下边。
二曰“齐衰”。死者之夫、同胞兄弟、孙、胞侄、曾孙、玄孙,以稍细麻布(即苧麻)为之,缝下边。
三曰“大功服”。死者之堂兄弟(即泉人所称“隔腹兄弟”)、堂侄,以粗熟布为之。
四曰“小功服”。死者之从堂兄弟(即泉人所称“隔两腹兄弟”)、堂侄孙,以稍粗熟布为之。
五曰“缌麻服”。死者之族兄弟(即泉人所称“五服内堂兄弟”)、族侄,以稍细熟布为之。
2.宴棺夫。
出殡之前,先宴抬棺之棺夫,吃时孝男跪地,向棺夫叩首。意为因先人丧葬烦渎诸人,先行道劳。
3.起棺。
时辰已届,执绋的亲友齐集。鞭炮和开路鼓吹响起,棺夫起棺出门,孝眷哭声大震,跪地哭送。
旧社会的妾,出葬不得走正门。清?同治间,泉州市区镇抚巷人、探花黄貽楫,其母为两广总督黄宗汉侧室,死时貽楫未出身,出葬不得由正门,以后还是当作黄貽楫本人辞世,卧于其母棺上,方得由大门出(《泉州人名录?黄貽楫、黄宗汉》)。
4.送葬。
出殡行列的顺序为:
(1)前导。原以横彩一幅为前导,去时为蓝色,回时为红色;近改用纸牌写某某人出殡或归虞仪式。
(2)白色、红色姓氏灯各一对。去时白灯在前,红灯在后;归时红灯在前,白灯在后。
(3)灵幡和亲友应酬之各种物品随行。如丧轴多者,必抬丧轴随行。有人沿途散发纸钱,过桥时放“金纸”,意为沿途向土地公、桥头将军买路而过。
(4)开道鼓乐,俗称“大鼓吹”。
(5)铭旌。请武职官员骑马后护,称“督铭旌”。
(6)鼓乐。有十音、钹鼓、洋乐之类。还有妆人队伍,沿途边歌边舞,徐徐而进,自数阵至数十阵化装表演,肃哀与“闹热”共存,悲喜难分,这也许是人们把高寿者去逝的丧事称为“喜丧”所需要的一种特殊氛围。把人生最大的悲事死亡和人生最大的喜事结婚,均视为“喜事”,并习惯把这两件性质截然不同的事扯在一起,合称“红白喜事”,这确是中国民俗文化的一个独特现象。
(7)魂轿二顶,一放死者像片,一放死者神主。魂轿泉州称为“主亭”,通常为已出嫁女儿出份的。
(8)僧(道)沿道引魂。
(9)执绋亲友行列行于棺前,即古挽“车而”之意。拟祀后土、点主的绅士,或坐轿随送葬行列而行,或迳往墓地等待。
(10)棺木及孝眷。
棺木上复“棺罩”——《礼记》称为“车青”,疏曰:“‘车青’,载柩之车,上复饰象宫室也。”泉州“棺罩”有布、纸两种,布者系租用,纸者为女婿糊赠,到幕地葬后焚烧。
棺夫通常为八人,最多至三十二人,一人称一车。棺夫途中要息肩休息时,不得停棺于人家门前,须停在公共场所如寺庙、厕所之前。
孝男等披麻带孝,足穿草鞋,手持“孝杖”(以竹杆糊纸为之,孝男用白色,其他用蓝色),扶“车而”而行。孝男涕泪满面,不得擦抹。
子孙众多者,“棺罩”前头设一纸龙头,向前拉出两块白布条,孝眷挽布条而行,泉俗称为“拔龙须”。“龙须”最前两人为女婿或姪婿、孙婿,称为“龙目”。
孝眷披麻带孝,不得随便进入别人房子。出殡行列非由大路而由小路进入乡村住屋聚居地,要停鼓乐,孝眷脱下孝冠,才可经过。孝男对人行礼,必须免冠。否则为大不敬。
(11)鼓乐一阵“棺后吹”。
(12)灵棺经过时,有交情的人家于自家门口排香案,举行路祭,孝男要叩谢并送其红布一块。
5.辞客。
行列既出城门,停棺于路,设拜垫,送葬客人一般到此向灵棺行礼后散归,称“辞客”。客人欲否送到墓地,视各人交情而定。
(九)下葬
1、土葬
棺木到达墓地,按择定时刻入穴,纳铭旌、志铭等于墓内,祭棺头,复土,孝男以裾掬土一抔绕墓一周,检留一小块土地。
先祀后土。古代丧葬,下葬处要埋下“买地券”,标明墓地四至,写上道教咒语,并于墓地树石碑,上刻“土地神”(即土地公)三个大字。今此葬俗已演变为树“后土”石碑。
如合葬双圹,一人先死已“拾骸”,一人后死将以棺木葬者,已“拾骸”的不能用瓦罐(泉人称“黄金”),要改用小型棺木为“骸棺”,两个棺木合葬。所谓五行金克木,“黄金”与棺木相克也。
再由点主官“点主”。“点主”为泉州大户人家丧葬时的要事,“点主官”请绅士担任。“点主”时,孝男抱“木主”向东跪,“点主官”先用朱笔,举向太阳(意为“指日高升”),“点主官”张口呼气,孝男等皆张口呼气(意为“取生人阳气”)。
然后取银朱或鸡冠血(皆为“借阳气”之意)在“木主”“王”字上头下笔一点,点“王”为“主”,再盖以墨笔(盖墨笔的仪式同前)。红笔点完即投弃,墨笔则长期保留。
泉州城内的“点主官”直接至墓地“点主”,点完即回。南门外深沪一带,“点主官”要随归虞于行列中坐轿而回。安海的“点主官”,归虞时要下轿步行。
礼毕,孝男奉神主升魂轿,至此“出山”毕。
2、火葬
泉州古代葬俗,以土葬为多,但早在宋代,泉州号称“泉南佛国”,民间贫屡之家,火葬有所流行。故嘉定条例谓:“贫者火化而伤恩。”明、清以来,惟僧尼和佛教徒为之,其他无有也。所谓佛教徒。
有五类:①“吃长菜”。即在家奉佛,长期茹斋。②“吃早斋”。即早餐不食荤。③“吃观音斋”。即逢三、六、九月观音生日,全月茹斋。④“吃三六九斋”。即每月逢三、六、九日吃斋。⑤“吃倒床斋”。即卧病临终前数日才吃斋。
新中国成立后,治丧从简,泉州市区在60年代进行殡葬改革,改行火葬,其后逐步推广。
(十)归虞(返主)
落棺葬毕归虞,泉俗称“返主”。
将近家门,女眷捧红米丸、面线、碗糕等,到本铺与他铺交界处哭接,称“接主”。
孝男奉神主入家安置于厅上,酒菜祭祀,泉俗称“安位”,既所谓“衬庙之礼”。
“安位”后丧家宴请送殡者,吃“安位桌”,亦称“落(下)山桌”,即“飨胙”之意,吃完而散。
是日厅中原放棺木之处放斗一个,插大秤一支,用以镇邪。
“安位”后分给亲邻咸饭,名曰“油饭”。泉州城内对同样的咸饭,生子喜事称“邑饭”,丧葬“安位”称“油饭”,不容混淆。所有分给亲友之物,大约与收殓时相同而加丰些。
(十一)服丧
泉俗服丧,按其与死者亲疏而有差别,共分为八种:
1.“斩衰”。
死者之妻、子或长子已亡故长孙承重者,须“礼尽三年”,实际只有二十四个月。孝男百日内不得剃发。未除服前新年不贴红联,帖水红色或绿色联,辞句亦与一般春联异,作哀伤之词,如“望云思亲”之类。
古代父、母丧亡称“丁忧”,“丁忧”服丧期间,不得赴试,不得任官;已任官的,要辞职回乡为父、母守制;如确因政局需要,经皇帝御批不准辞职而继续留任的,称“夺情”;其“丁忧”二十四个月,外加礻覃服三个月,计服丧二十七个月(不计闰月),才为除服。
2.“齐衰杖期”。
死者之夫,为妻服丧一年,称“期年服”。
3.“齐衰不杖期”。
死者之同胞兄弟、孙、胞侄,服丧一年,称“期年服”。
4.“齐衰五月”。
死者之曾孙,服丧五个月。
5.“齐衰三月”。
死者之玄孙,服丧三个月。
6.“大功”。
死者之堂兄弟(即泉人所称“隔腹兄弟”)、堂侄,服丧九个月。
7.“小功”。
死者之从堂兄弟(即泉人所称“隔两腹兄弟”)、堂侄孙,服丧五个月。
8.“缌麻三月”。
死者之族兄弟(即泉人所称“五服内堂兄弟”)、族侄,服丧三个月。
(十二)祭奠
葬后第三天,孝男、孝眷和亲属前往墓地探墓,在墓旁“后土”前和墓前分别祭奠。
葬毕七天内,每日均要由女眷于早、午、昏三次奠祭死者之灵,啼哭哀念,早称“捧茶”,午、昏称“捧饭”。
死后至第十四日、四十九日(迷信认为死者七旬归魂)、百日、周年,分别祭奠如仪,称为“做十四日”、“做四十九日”、“做百日”、“做对年”。“做对年”古称“小祥”。
三年(两周年)除服 前逢岁时节日,提前一日单独祭奠,称为“节仔”。逢农历初一、十五,早上敬汤茶饭菜,由女眷哭祭,称“孝初一、十五”,直至撤奠。
满二十四个月(两周年),亦祭奠如仪,称为“做三年”(三年系首尾计算),古称“大祥”。届时除服从吉,门贴新红联,俗称贴“三年联”。如治丧期间没“做功德”的,要在这时补做,否则认为孝道未尽,死者灵魂难以超升。
“做忌”:“做三年”除服后,每逢死者生日要做“娩忌”,即“生日忌”;卒日做“正忌”。一般人们比较重视“正忌”。女儿、外孙于“做忌”日归宁,具金楮,分四祭品,称“提金银”,年年如此,有数十百年不断者,俗语“三代外孙抱桌脚”。
泉人扫墓,多于清明节前后十天行之,叫“巡风水”或“眉墓”。届时子孙以朱笔摹墓碑上红字,献纸钱,祭奠;因怕年久墓凐,还须陪土。另外,在春节、中元、冬至等岁时节日,也有祭奠之礼俗(参见《泉州岁时记》)。
时代既远,就不再“做忌”,归于岁时节日一并祭之。对开基始祖,或置有祭产的,历时虽久,因有生息,由各房子孙轮值“做忌”,全族飨胙,称“当交轮”。其祭产资财众多的,“当交轮”不但免贴,反有剩余,子孙视为生财之道。
(十三)阴宅
1、风水
风水以住屋为阳宅,坟墓为阴宅。
尸体葬之高阜向阳之地,以免受湿受寒,亦合乎情理。但汉代以后,阴阳五行之说流行,风水堪舆之说遂起。泉州地处丘陵,山水众多,地势各异,宋、元以降,交通发达,地方富庶,风水迷信蔚为风气。堪舆之术,以“天地人”三元相地,江西人尤精;又有以“天地人时”四维为人相地的。
富者选择墓地,甚为讲究,有历时数十年花钱甚多,请风水先生在家专门相地的,因此造成停柩多年。泉州诸山都有葬墓,取其山环水抱、地脉郁结,点穴而葬。民间所传的名穴,如东门外宋?梁克家的“五虎朝金狮”、明?江夏侯周德兴的绝地“剪刀芙蓉”、西门外黄姓的“狗尿绥”等。至今荒山野谷间残存的石人翁仲,即当年达官贵人的墓地。
择墓地已定,向业主购买,称为“给地”,过银立契为据。年年给“山主”(原业主或该地乡民)一些“墓米钱”,让其代为照看坟墓。泉州因墓地发生争执是常事,称“挡伤”。明?陈懋仁《泉南杂志》载:“虽以己地营葬,邻家必严不相容。”
明万历《泉州府志?风俗志》载:“风水之说,惑人尤深。郭璞《葬经》,递相肄习,苟冀幸眠牛白鹤之祥。急者牙角交构,缓者迁延岁月。更有近山大姓,恃辖负嵎,凡遇人家葬坟,辄行阻止,得赂乃已,名曰‘索埔’。人家扫坟,群索祭物,名曰‘约饼’,更顽薄之至也。”
墓葬之后,如家中发生凶事,常归咎于风水不佳,故有既葬而迁的。特别是,泉州有“拾骸”风俗,棺木埋葬若干年(一般须过七年),其子孙必开穴把骨骸拾出,用“烟结棉”包裹,纳于瓦罐中,就原穴再葬;该瓦罐泉人称为“黄金”。每逢润月之年,除不得已外,一般不“拾骸”,不迁葬,不修理坟墓。
贫者无所谓风水,墓地丛集东门凤凰山(俗称东岳山),不必“给地”。东岳山成为公共坟地,唐时已有,宋、元且杂有外国人坟墓。明?万历年间(十六世纪),东岳山丛葬已颇可观。如明?陈懋仁《泉南杂志》载:“泉之东门外有官山,周数里,为贫家葬瓦棺处。
葬如棋布,无着脚处。”明?王世懋《闽部疏》亦云:“去城东北五里,累累诸坟,本漏泽也,而名曰官山。”城内贫家或夭折小孩,也多葬于旧城墙下荒地,各城门外均有,俗称“胡岸头”。乡间贫家,多就本乡闲地葬之。
2、墓制
墓制代有规定。
明清时期,庶民坟墓最大不能超过方十八步。贫者开地为穴,不营圹。富者用砖圹、三合土圹,大小不一。近代殉葬冥器较少,摆冥器、纳墓志铭之处系在圹前,泉人称为“圹志厅”,讹称“孔子厅”。
墓圹有独葬、合葬、群葬三种。合葬多为夫妻,筑双圹中隔以砖土;一人先卒先葬,后卒后葬的只要上面揭开复石,并不妨碍先葬的。群葬为全家葬在一起,泉州罕见。
不论独葬、合葬,墓上复以土,或复以木板加灰土、石板加灰土。幕建筑甚坚,一般人家也要“做灰”,即筑之以灰,上者以三合土,坚固的至拌以糯米、糖汁,或以石筑成,近代常用洋灰(水泥)者。
墓碑刻石为之,有长方形、半月形等,半月形墓碑他处罕见。有书官爵的,但通常只录族望姓氏,如“××(族望)×氏祖坟”、“××(族望)先考(妣)××(名字)×公(妈)佳城(之墓”、之坟、封茔)”。族望如吴姓称“延陵”,王姓称“开闽”等,流派甚多,名目各异,难以详列。泉人以“封茔”为官绅墓的专称,无职不得称,不容混淆;其实“封”义为封固,本与官绅无涉,以讹传讹而已。
墓前有石狮子、石栏杆分列左右,俗称“墓脚墓手”,其大小规模以“缴”、“送”计算。墓旁立石碑,刻“后土”二字,俗称“土地公碑”。官绅墓前列有刻明功名如“戊戍进士”之类的小石碑以代旗杆,俗称“旗杆夹牌”。
(十四)异俗
1、引水魂
华侨客死南洋,除富人能运柩返国外,一般均就侨居地安葬。尸体虽不能正首丘,而灵魂必须回家,故泉州有“引水魂”之俗。
“引魂”情况与“返主”差不多,惟先日放纸船一只于溪滨(新桥或浮桥),再将由外寄回的死者衣服一袭,插在竹竿植于水中,引魂时把衣服拉回,即认为魂已回归,开始归虞。
2、子孙桶
泉俗,子孙众多之年高妇女死亡,其生前大、小便使用之“尿桶”,子孙常加收藏,称“子孙桶”以纪念身所由出。
3、回民丧俗
回民死亡称“归真”,一般是早亡午葬,夜死晨埋,停尸不过三天。
出殡需请阿訇主持葬礼,为亡人祈祷。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不用鼓乐吹打。
墓葬不用棺,古代用四块大石板围成墓坑,近代是用“太兴红砖”砌成长方形墓坑。
尸体下坑后,脸部须朝西,以示从此永朝圣地麦加,然后盖上石板七块,密缝堆上灰土即告葬毕。
4、基督教徒丧俗
基督教徒去世,需由牧师、教友为其“安息荣归”祈祷,出殡仪式简朴隆重,且有众多教友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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