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保护和动态保护
作为列人国家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满族说部是1980年代我国的民间文化工作者在满族聚居区通过田野调查发现的口传叙事性长篇说唱文学。据初步掌握,目前尚有三十余部说部作品存在于满族民间,已经记录整理的仅有十一部。由于满族说部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的,因而传承人对于说部作品的活态保存十分重要。
但是在1980年代初的田野调查中得知,这些传承人多为年过六旬的老人,当时尚有二十余位健在。2002年黑龙江省东吴县沿江乡四季屯78岁高龄的何世环老人,还能用流利的满语讲唱《尼山萨满》,不过其他传承人都用汉语讲唱。自1980年代以后至本世纪初,满族说部的传承人已有十七八位相继谢世,濒危状况相当严重。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抢救、有效保护这份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通过总结人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可以看出,保护的方式大体说来不外两种,即静态保护和动态保护。前者是以往保护工作惯用的方式,后者是国内外着力攻坚的新的方法。
我们认为,口头文学属于集体创作,凝聚着民间的集体智慧,承载着千百年来形成的道德观念、精神需求、价值体系,具有潜移默化的约定性,构成一种无形的行为规范,对于子孙后代的行为方式不乏引导作用。有鉴于此,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以一种自然的形态生存,最理想的保护方式就是使其继续存活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传承于人们的口耳之间,也就是俗语所说的“活鱼还要水中看。”
但是在我们国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刚刚起步,亟须在具体操作中发扬首创精神,摸索可行的做法、探寻成功的经验。为了在满族说部的保护中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创造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动态传承的适当环境,二是要有动态传承的后继传人。
应该按《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的精神,尽快创立满族说部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便为满族说部的口头传承和持续性保护提供宽松的生存环境;与此同时,还应加大对满族说部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提供切实有利的条件保证满族说部能够以师带徒活态传承。
除了动态保护的原则以外,静态保护的原则也是不可偏废的。新的发展时期以来,由文化部、国家民委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发起的“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为我们国家对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及时抢救、系统整理的一次最为壮观的文化工程。
至于对满族说部的静态保护工作,到目前为止文字记录的成绩也相当可观,已经抢救记录、正在整理成文的十一部说部作品其篇幅已达600万言之巨。
就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满族说部的保护方式而言,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互联网的发展,在语言、文字、图像共同传递信息的所谓“读图时代”,静态保护也要有所创新。应该把录像、录音、摄像引人保护工作的始终,对于满族说部进行立体的记录,以便完整而恒久地保留其活态存在情况下的原真性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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