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古装电视剧就知道,古代的酷刑是数不胜数的,很多都是极为残忍的。所以很多犯罪的不愿意招的时候都会上酷刑,没有几个是能挨得过去的。也因此,有很多好人也是因熬不过酷刑坐了冤狱的。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民族文化看看满清十大酷刑,光听名字就吓死掉!
一: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害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俗称“千刀万剐”。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二、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jun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赤身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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