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十大奸臣之严嵩:巨奸大恶,抛尸荒野
严嵩(1480——1567),字惟中,号介溪,又号勉庵,江西分宜(今江西分宜)人,出生于普通士人之家,25岁中进士,步入官场。因患病在身,在家乡修养达十年之久。明武宗正德十一年(1516)还朝复官,但并不如意,直到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才升为礼部右侍郎。
为了谋取更大的官职,严嵩极力巴结顶头上司夏言,在夏言的举荐下,他青云直上,升为吏部左侍郎,不久又升为南京礼部尚书,接着又改任南京吏部尚书,爬上了六卿的高位。夏言当上首辅大臣后,把严嵩调入北京,当上了礼部尚书,做了高官。
但严嵩并不满足,违心地编造谎言献媚世宗,得到世宗的宠信,加他为太子太保,升为一品官阶,并赏赐了大量钱财,使严嵩达到了升官又发财的目的。但严嵩发达之后忘恩负义,竟对提携他的夏言恩将仇报,踏着夏言的遗骸爬上了首辅宝座。
严嵩在朝期间,陷害同僚,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同时他结党营私,贪赃纳贿,富甲天下,而他的党羽和子孙更是为虎作伥,横行朝廷,不可一世。严嵩的专权乱政,使明王朝的国力衰弱,边疆防御受到严重破坏,人民惨遭蹂躏,但他却找人当了自己的替罪羊。
嘉靖四十一年(1562),严嵩的恶迹终于败露,世宗下昭将严嵩罢职,勒令回籍修养,他的子孙以及党羽也都遣戍边疆。严嵩的儿子严世蕃和党羽罗龙文在去戍地的途中逃回原籍,招纳亡命之徒,横行乡里,无恶不作,被朝廷斩首,严嵩被削籍为民,家产被抄,奸党与家人一一治罪。
隆庆一年(1567),87岁的严嵩贫病交加,在举国一片唾骂声中死去。他死的时候,寄食于墓舍,既无棺木下葬,更没有前去吊唁的人,直到万历初年张居政执政,才吩咐分宜县令埋葬了他的尸骨。《明史》将严嵩列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称其“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而透过后世的戏曲、文艺作品与历史典籍,严嵩的奸臣形象已深入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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