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想生子的人家,无人送宝时,便打定主意“偷”。趁龙灯来家贺年时,招待灯队的人去吃夜宵,女人悄悄地将龙嘴里的宝取走;有的人家的女人不敢探嘴取宝,便在龙角下解下一条红布。据说“偷”来的宝或红布还很“灵气”呢,也同样“许口成愿”。
这之后如果生子,首先向灯队头人报喜。头人常赐其乳名为:“龙生”、“龙狗”、“宝娃”、“宝子”之类。
当“龙生”稍稍长大,便要履行“还愿缴宝”的仪式。主家要喂一头大肥猪,择定吉日,通知亲友,请寨邻人扎一条“愿龙”(一般是毛龙),请“先生”和灯会头人来主持其仪式。届时,主家的亲戚都来送礼庆贺,给“龙生”披红挂彩。
灯会头人要给“龙生”缝制一身新衣服。寨邻人等来帮助玩龙灯。杀猪祭龙时,毛龙要将杀猪之人圈在当中,杀猪人要说一些“伏筮”再开刀。抽刀时龙嘴更凑上前去接猪血,俗称“领血”。随后将猪破开,猪及头、脚、内脏全部用开水一煮以后,又要让龙头去嗅一嗅,俗称“上熟”。
之后“先生颂读早已备好的“疏文”,火化纸线。主人领“龙生”跪拜,灯会头人赠他“易长成人、长命富贵”。随后让“龙生”领着龙灯遍朝祖坟,烧香祭祖。晚上龙灯不能发亮,悄悄离去火化。人们不向主家道谢;主人和“龙生”也主动回避。
有的贫困人家,则与灯会商量,实行“接灯缴宝”。趁元宵间原灯队来贺年时,主家备办夜宵,热情招待,头人祭祀一番,以缴来龙灯宝了愿。照旧俗如不履行“还愿缴宝”、“龙生”一生都好象欠债似的;有的人家下辈人也得为上辈人还愿缴宝。
“送菩萨”
其俗与送瓜,送宝相似,先要偷菩萨,并有选择地偷。以偷别人家“香火”(神龛)上的“梓潼帝君”为上品。因为梓潼帝君又名文昌帝君,主民间文运昌隆之事,为道教的重要神祗加上古有“桐生实子”的典故,所以俗称“送梓潼”。实在偷不到梓潼菩萨,偷得“观音”也不错,老寿星、笑罗汉也可以将就,反正总称“菩萨”。
一年之中何时都可以实行此俗。失去“菩萨”的人家,当然不能宣扬香火上的菩萨走失而被人取笑,知道是那么一回事就行了。送菩萨的人也不能张扬,悄悄地送。得到菩萨的人家,则将菩萨供奉在自家的“香火”之上,从此许下了一个“梓潼愿”,生子后再还。此后所生之子,有的取名“桐生”、“潼灵”、“桐喜”,有的取名“梓发”、“祖发”,有的直接名叫“菩萨”。当孩子长到十多岁时,就要“还愿”。
“还梓潼愿”等于办一次大的事务,要请傩坛班子来冲傩还愿,演出傩堂戏,闹热三至五天。最后,还要由“勾愿判官”来决定这一堂愿是“周”了或是“不周”。
也就是说,要由扮演“勾愿判官”的坛主,表演“打卦”来决定:三卦打成“大合同”,即“阴卦”、“阳卦”、“顺卦”各一个,就算“周了”,意即礼心中训周到了;如果三卦打不出一个“大合同”,就算“不周”。往后改期再还一堂愿,争取打出一个“大合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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