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种说法:羌族的释比,远在古羌部落社会时,已经出现。据某些史志记载。当时,古羌部落中,释比的职司是由部落酋长,(头人)一身兼施。部落酋长,一方面执掌部落行政、军事、生产等行政事务,同时,又主持羌部落中的一切祭祀礼仪婚丧嫁娶活动。在思想领域里起着精神领袖的作用。这种情况在某些典籍里曾有详情记述。如说,羌族最早的民族领袖是共工、炎帝、大禹。他们既是社会领袖又是主持部落祭祀的大释比。
如我国着名神话学家袁珂先生在《神秘的白石崇拜》一书的序言中说:“我认为假如禹兴于西羌”,(《史记。天国年表》)“禹家于西羌,地曰石纽。”(《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这类传说是有某些根据而不是无稽妄谈的话,那么传说中的禹,就是羌族中第一个酋长而兼巫师的人物。”序言,还以羌族巫师(释比)作法的“多效禹步”,禁咒施术为据,为禹作为古羌酋长兼作巫师的例证。
不过,释比这种社会作用,随着历史的发展,部落首领职司的变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后,部落酋长主要职司是维护部落重整生计,安全和抵御外族的侵略以及狞猎与农耕等。原来他主持部落祭祀礼仪的职责就让与释比专司。释比的社会职能为辅佐部落,佑福禳灾,主持祭祀礼仪的祭司作用。
之后,释比这种祭司的社会职能,随着羌族的原始宗教信仰和多种崇拜习俗的发展,得到了强化与扩大。由于释比专司祭司的社会职司,在主持礼祭中发挥着传播历史文化,体现了部份文学艺术的功能。加之,释比作法时兼以为人消灾解厄,、巫驱病的多种社会功能。虽则原有的那种行政长官职能,被逐渐减弱并逐步消亡。
可是,释比作为羌族社会中那种精神领袖的作用,却得到了巩固与强化。同时,由于羌族的固有思想理念及释比在羌族社会的多种功能,释比者被羌族视为是神人相通的使者,是天上神派到人间佑福驱佞的神圣的使者。于是,在羌族社会中,得到尊重,其社会地位亦不在一般族长、村长之下。
可以看出,释比作为巫师的社会职司,它是经历了古羌酋长(部分职能)而逐渐演化的专事祭祀礼仪的祭司并身兼历史文化的承继者、传播者以及巫治病驱佞的巫师作用,是经历了一个漫长历史演变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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