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副寺:职务,负责寺院财务方面的工作,解放前这个职务由副监院兼。现在寺院大多把财务与三产业分开管理,会计主管负责管理财务监督。副寺负责管理第三产业经营贸易。职称藏主或烧香级别。
18、当家助理:是个职务,协助当家处理寺院日常事务或交办的任务。职称是烧香或侍者级别。
19、直岁:是个职务,负责寺院环境卫生、生产、劳动、杂务以及常住交办任务。职称是烧香级别。
20、会计主管:是个职务,又叫财务总监,负责监督管理寺院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监督,待遇发放。职称藏主或烧香级别。
寺院职称分:和尚(一级);后堂(正二级)、堂主(从二级);书记(正三级)、藏主(从三级);烧香(正四级)、侍者(从四级)。寺院的住持、班首、执事相互间是老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圆”的关系。
原则上大执事职务是住持每年一次请,正副分明;班首中的堂主数人同任一职,却是平级的,不分正副。职称则是基本长久的,只升不降,亦有不分正副数人同任一职,如堂主、后堂。和尚、班首、大执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理者,其它什么主、头等则是被管理者,美其名曰主、头,实为鼓励、赞叹。
此表为近现代佛教寺院行政体制分类,由于各寺院的行政体制不同,所以有些称谓不一样,比如:住持、主任、当家都是各寺院的“首脑”,他们的级别完全是一样的。现在往往有些人误解方丈比住持、当家级别高、名气大,其实,住持就是方丈,方丈就是住持,而当家也不是级别就低,只是各寺院的行政体制的问题,寺院领导(执事)的职务、职称、管辖有差异。
况且现在绝大多数的寺院行政体制根本就是师徒传承制,民不民主、符不符合教规教义是一方面,主要还是看执行的情况,师徒传承制某些时候某些地方更有利于发展;其次是由于各寺院的行政体制不同,同样的职务、职称有不同权力大小和管辖范围;还有是董事长和会首职务、职称在台湾省、香港地区、澳门地区比较普遍,甚至还有象主管、总管、“堂主”、寺主、庵主、、会长、法人代表、教观总持、开祖、宗正、宗长、座主、掌教等五花八门的职务、职称。
我们准确称呼应该看对方寺院的具体行政体制,不是看见出家人就是和尚,年龄小的小和尚,年龄大的大和尚,年龄老的和尚,其实,这是不准确的,因为一个寺院只有一个和尚,那就是指十方制寺院的住持和尚,其他的出家人没有资格叫和尚的。
当前比较普遍的叫寺院的领导为当家师,一般的出家人——清众可以称呼他们的“字”;还有些寺院行政体制不明确,十方制、师徒传承制、董事制交叉使用和行政体制不固定,因执事的改变而改变等情况,往往造成管理模式不科学、不民主,管理秩序混乱等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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