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季即将正式展开,而今年各大电商平台的活动规则,给很多消费者留下的印象就是“复杂”、“烧脑”、“绕不明白”,举个例子,“双十一预付定金能退吗”,这就是一个受到广大消费者关注的问题。今天的老黄历要为你带来的就是工商部门的意见,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的“双十一”即将正式到来,为了减少各大电商平台集中促销可能导致的消费纠纷,北京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双11”促销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商家不能设置订金不退等霸王条款。此外,中消协也发布了“双11”消费提示。
格式条款不得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预付定金不退属霸王条款
在“双11”网购节促销中,可能存在一部分商家的优惠暗藏陷阱的现象,比如限制使用地区、限制使用时段、限制叠加使用等,未能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相关优惠信息,引起消费者误解,造成损失。
例如,不少商家会做出预售商品必须在“双11”当天支付尾款才能享受优惠、不在限制时间内支付尾款便不退还已缴纳钱款等限制性规定,而这些规定并不会在商品信息上明确写出。
对此,工商部门表示,网络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能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此外,网络交易平台不得虚假宣传,通过夸大成交量、成交额等方式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另外,平台还要承担促销信息记录保存义务、促销活动检查监控义务、促销信息事先公示义务等。
同时,工商部门还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要明示赠送商品或服务的详情,对于弹窗广告要以显著方式标明关闭标志,确保能够一键关闭。网络交易平台还要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集中促销期间的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采取禁限措施。
婴幼儿奶粉不得暗示具益智等功能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的食品数量激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入网食品网络安全经营者,不得对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此外,保健食品应当显著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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