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台歌仔戏
内台歌仔戏是指戏院室内剧场演出的歌仔戏,采售票方式,属于营利演出。《台湾省通志.艺术篇》:至民国四、五年间,辜显荣向日人收买台北淡水戏馆,改名新舞台,作为本省人之娱乐机构,其经理人见歌仔戏甚受人欢迎,遂出资设立新舞社歌剧团,在该戏院经常排演歌仔戏,而收取门票。是为本省第一团营业性质之歌仔戏班。而歌仔戏之分别为内外台戏,亦始自此时。由于内台歌仔戏为营利性质,舞台布景、灯光及服装均较为讲究,演出亦较野台戏严谨。此外,于公演之前,通常由演员穿着戏服沿街“踩街”,藉以吸引观众广作宣传,增加票房收入。民国四十四年间,为内台歌仔戏鼎盛时期,当时全台约有三百个此类歌仔戏班,可见其繁荣。
由于广播歌仔戏“只闻其声,不见其影。”演员无须表演身段动作,因此特重唱腔与念白。此外,由于广播歌仔戏播出时间较长,故须大量曲调,除演唱传统之“歌仔调”外,又从流行歌曲中吸收具启承转合的四句七言曲式,丰富歌仔戏新生命。当时着名的广播歌仔戏团,有台北的“正声天马歌剧团”(成立于一九六二年)及台中的“中声广播歌仔戏剧团”。知名歌仔戏小生杨丽花即出身于“正声天马歌剧团”;新传奖得主廖琼枝亦曾于电台演唱歌仔戏。
歌仔戏电影
歌仔戏电影创始于一九五五年的台语电影《六才子西厢记》,系由“都马班”叶福盛制作,邵罗辉导演。同年七、八月间麦寮“拱乐社”陈澄三的华兴电影制片公司,聘请何基明担任导演,以“拱乐社”旗下的刘梅英、吴碧玉为主角,演出黑白片《薛平贵与王宝钏》,并由成功影业社发行,该片为弥补灯光不足之缺点,多采外景录制,于一九五六年推出之后极为轰动。后来“日月园”、“新南光”、“美都”及“赛金宝”等歌仔戏团亦从事歌仔戏电影之录制。
歌仔戏电影受到观众喜爱,乃因其歌仔戏之声势,然而“拱乐社”歌仔戏电影虽曾轰动一时,但由于歌仔戏毕竟适合于舞台型态,因此一九六二年后,歌仔戏风光不再,歌仔戏电影亦随之没落,“拱乐社”亦于一九六四年宣告结束电影事业。
电视歌仔戏
一九六二年台湾电视公司成立,推出第一部电视歌仔戏《雷峰塔》,该节目系由台语电视节目中心负责人王明山制作,廖琼枝及何凤珠主演。但当时台湾之电视机并未普及且为黑白片,因此电视歌仔戏欣赏人口不多,广播歌仔戏才是当时最流行之表演型态。
真正将电视歌仔戏发扬光大的是歌仔戏的巨星——杨丽花。杨丽花于一九四四年出生于宜兰县员山乡,母亲筱长守是宜兰“宜春园剧团”的小生,杨丽花自幼于戏班中耳濡目染,学习歌仔戏表演,由于音色优美,音质淳厚,遂成为广播歌仔戏名小生。一九六九年中国电视公司成立,并招募“中视歌剧团”、“金风歌剧团”、“正声宝岛歌剧团”及“拱乐社歌剧团”等四剧团轮流录制歌仔戏节目,每周播放一出电视歌仔戏,叶青、柳青、小明明与王金樱等人亦于此时加入中视演出。当时台视为提高收视率,乃由杨丽花出任团长,成立“台视歌仔戏剧团”,以连续剧方式演出,杨丽花因而成为发扬电视歌仔戏的重要人物。
电视歌仔戏最大的改变是使歌仔戏从象征剧场走向写实剧场,以实物取代写意的身段,例如骑马时需拍摄骑马外景,而高山、天庭与桥梁等则需搭设布景;由于增加道具及布景,并加入许多轻功、飞天及钻地等镜头,因此电视歌仔戏之身段做表便大量删减。此外,由于电视歌仔戏采事先录制方式,因此凡是演员忘词、唱错或笑场,均可重来,亦导致演员演技与唱工之退化,不过,电视歌仔戏布景华丽生动,却也吸引部分观众之喜爱。
传承价值
歌仔戏自诞生后,两岸戏班及艺人演出交流不断,作为海峡两岸人民共同创造共同拥有的宝贵艺术形式,歌仔戏已经成为维系两岸人民精神文化的一条重要纽带。保护和发展歌仔戏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戏曲文化,推动祖国的和平统一事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受现代文化艺术形式和流行风尚的影响,歌仔戏主要只在中老年人中流行,青年人已不再对其感兴趣,这样的现状极大地影响了歌仔戏的生存和传续,需要制定措施加以保护。
未来展望
展望歌仔戏之未来,应朝向传统化与精致化发展。首先歌仔戏须回归“歌剧”的原始属性,让唱腔重新取代对白,演唱技巧也要加入训练,运用丰富的曲调以加强歌仔戏的音乐性。其次舞台身段必须美化,回复歌仔戏注重身段的传统本质,才能表现它的戏曲之美。于精致化方面,应要求演员按照剧本表演,并需于演出前加以排练、修正;其次,剧情结构必须紧凑,情节亦需合理。此外,必须融合其它剧种之优点,如身段、武打、曲调及剧目等;在剧团方面,更须应用现代灯光、音响、布景及舞台设计,以符合时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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